我国新专利法为“遗传资源”定义

酒资讯网|2010-01-19 10:23:00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18日在对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解读时表示,这次修改明确了“遗传资源”的定义。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称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将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为施行专利法有关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应当说明遗传资源来源的规定,《决定》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定,明确了“遗传资源”的定义,规定,“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的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

  同时,考虑到有的发明创造虽然利用了生物资源,但并未利用遗传功能,不应履行披露遗传资源来源信息的义务,《决定》将“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界定为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

  此外,《决定》还规定了披露遗传资源来源信息的方式: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予以说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酒资讯网”的所有文章,均为酒资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酒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酒资讯网)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文章

网站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