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五年内不减持所持股票的公告 燕京啤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3 月 22 日,我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五年内不减持所持“燕京啤酒”股票的承诺函》。承诺自 2012 年3 月 22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止的五年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燕京啤酒”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酒资讯网”的所有文章,均为酒资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酒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酒资讯网)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